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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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10-15 02:06:53 访问人次:3079
旨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精神,加强全省伊斯兰教协会团体自身建设,提高团体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2020年10月13日——14日,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在西安举办了“全省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班”。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海西安,省民宗委宗教三处处长刘向上,省委统战部业务二处二级调研员马竞等出席了培训班开班式,省伊协副会长以上人员、各市(区县)伊协组织负责人及省伊协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开班仪式由省伊协会长定纪平主持。
在奏唱国歌之后,定纪平会长致辞并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了希望与要求,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海西安代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对培训班的举办表示祝贺,希望各位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听讲,珍惜培训机会,落实学习精神,同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举办本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二、准确领会本次培训内容的精神要义;三、端正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培训。最后,海巡视还进一步强调了做好全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疫情防疫工作,以及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培训会上,陕西省委党校讲师赵博超和陕西省委党校教授雷海虹教授分别作了题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与意义》和《民法典》解读的辅导讲座,老师们的讲座深入浅出、互动交流,使大家受益匪浅。省民宗委宗教三处处长刘向上为大家解读了《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中国伊协颁布的“三办法一守则",解读中联系伊斯兰教协会工作实际,结合宗教场所以及教职人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该改进完善的意见,使全体参训人员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意识。
培训会在进行了培训测评后,省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瑞林对本次学习培训进行了考勤情况通报并做了总结讲话,他希望全体参训人员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白依法治国,依法开展活动是一种政治觉悟和政治责任。要系统学习好《宪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学习好《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中国伊协制定的“三办法一守则”,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宗教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不断促进伊协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伊协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强化措施,积极维护伊斯兰教领域的稳定,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的新篇章做出伊斯兰教界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