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拟以两大外来宗教——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广义概念)进入中国之后,与中国主流社会的儒家意识形态融洽涵化的过程中,二者如何相互尊重、彼此学习借鉴,最终和谐共处的成功个案经验之总结,来探讨当今世界对待多元文化(族群、宗教)的态度和实现多元文化和平共存的路径,提出笔者的一己管见。
为行文方便和适应中国大陆之外的汉语语境中的传统表述习惯,本文中以汉语社会传统的“伊斯兰教”(简称“回”)来表述伊斯兰教,以汉语社会传统的“耶稣教”(简称“耶”)来表述广义意义上的传入中国的基督教各教派,而以“儒家”或“儒学”(简称“儒”)来特指儒家思想学说。
一、回儒对话的中国启示
中国社会曾经和平而宽容地先后接纳过外来的三大世界性宗教——佛教、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其中佛教传入最早,在纪元前的汉代,然后是唐朝初期传入的伊斯兰教和景教(基督教聂斯脱里派Nestorianism)。这三大世界性宗教进入中国的通道都是丝绸之路,丝绸之路实际上是古代亚、欧、非三块大陆之间开展经济交往、文化交流、宗教传播、文明对话的国际大通道,在人类文明进步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佛教自印度传入东土华夏后,经过佛经的汉文翻译和本土化,很快流行开来,与儒家和道教思想并驾齐驱,更借助历代统治集团的政治支持,成为中国社会“三教九流”中的三教之一,传习至今。景教作为东罗马帝国(中国史书中称其为大秦)时期基督教的一个教派,于唐朝贞观年间传到长安,除留下一块著名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外,很快销声匿迹,直到16世纪的明代万历年间,意大利耶稣会(Catholicism,天主教)教士利玛窦(MatteoRicci,1552-1610)来华后,基督教才正式开始在华传播。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唐宋时期来华的阿拉伯和波斯穆斯林商贾、教士、学者曾长期生活在长安、北京和东部沿海的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等港埠都邑的“蕃坊”里,身份上属于侨居性质的“蕃客”。蒙古西征后,带来了数以百万计的阿拉伯、波斯和中亚各族穆斯林“回回人”,以“色目人”的身份正式成为中国境内的新群体。到了元末明初之际,随着穆斯林人口规模扩大,促成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的广泛传播。自明初开始,我国穆斯林主动适应主流社会,说汉语,写汉字,借鉴宋代以来兴起的儒家书院和私塾教育模式,创立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发展中形成陕西、山东、云南三大教育中心。明末清初,一批学贯回儒文化精髓的伊斯兰经学大师开始发起了一场以回儒文明对话为标志的“以儒诠经”文化自觉运动。他们以17、18和19世纪中东伊斯兰世界盛行的权威阿拉伯文与波斯文伊斯兰典籍为基础,用纂译会通的创新方式,把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古兰经》及其教义、哲学等,系统地介绍到汉语世界,最终形成了影响深远的陕西、山东、金陵和云南四大伊斯兰文化学派,发起和领导这场运动的学者们被尊称为回儒大师。这场文明对话运动一直持续至民国时期,留下了以古典汉语编译撰述的近300部“汉克塔布”汉文伊斯兰文化遗产。这批遗产既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开阔了中华文明的视野,也使典雅丰富的汉语成为除阿拉伯语、波斯语、土耳其语和乌尔都语之外,诠释这一世界性宗教教义思想的一种重要语文,泽被至今。
这场回儒文明对话运动的主要贡献,在于从思想根源上化解了穆斯林融入中国社会之后产生的文化和身份认同中出现的危机,消除了汉族主流社会从士大夫阶层到普通民众对伊斯兰教教义与穆斯林文化习俗的某种误解。与此同时,先贤们留下一份重要的文明对话精神遗产,那就是对他者文明的尊重。比如,金陵学派的代表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中认为:儒家的孔子、孟子为“东方圣人”,穆罕默德为“西方圣人”,“圣人之教,东西同,古今一”,伊斯兰教经典亦“大同于孔孟之旨”。刘智在此提出“东方圣人”与“西方圣人”的概念是一个创举,在《古兰经》中有理论根据,《古兰经》中至少有两节经文中启示说:“每个民族都有一个使者。”(10:47)“(在)每个民族中,我(真主)都派遣了一位使者”。(16:36)云南学派的代表性经师马注在阐述撰写《清真指南》的初衷时说:“晰诸教异同之理,阐幽明死生之说,上穷造化,中尽修身,末言后世”,意在“阐扬正教,驳斥异端,启发人心”。马德新在其《四典要会》等典籍中继续阐扬说:“《诗》曰: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孟子》曰: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其说与吾清真昭事真主,同其义而合其理。”(《四典要会·礼功精义》)回儒们的这些跨宗教对话中所表明的平等、友好的博大胸襟与开明观点,深刻影响着此后中国穆斯林对待儒家文化,中国汉族主流社会看待伊斯兰教及穆斯林社会文化的基本态度,在文化层面形成了一种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良性互动,成为穆斯林融入中国社会,并与汉族主流社会和谐共处至今的思想文化基础。
民国肇造之初,针对清朝封建统治时期的深重民族压迫教训,孙中山先生鲜明地倡导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民族团结思想,深得各族民心。北京牛街的穆斯林贤达率先响应,于1912年通电全国宣告成立中国回教俱进会,有十余个省纷纷响应成立了分会(或支部),动员各省穆斯林积极参与孙中山先生早期民国政府的政治、社会动员和文化教育运动。比如,在云南省回教俱进会的倡导参与下,在省会昆明成立了儒、释、道、回、耶“五教联合会”,各教协会遴选出学识渊博、品德高尚、素孚声望的高僧大德、教长阿訇,轮流在市中心的翠湖海心亭,面向各族社会大众定期举行演讲会,公开介绍各教教义,为促进“五族共和”,消弭文化隔膜,加强汉回民族团结,产生极佳的社会效应,成为一时美谈。民国时期回教俱进会的成立及其社会实践活动,正是对明清“以儒诠经”文明对话精神的传承,值得我们今天继承和弘扬。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的宗教界、学术界引发了一波以跨宗教对话(InterfaithDialogues)为主要特点的“文明对话”高潮。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由哈佛燕京学社(Harvard-YenchingInstitute)发起的“回儒文明对话”系列论坛。论坛的宗旨在于总结历史上东亚地区回儒两大文明友好对话的精神与文化遗产,“以对话的文明来推动文明间的对话”,消除“文明冲突”谬论的负面影响。发起者是哈佛燕京学社前任华裔主任、著名新儒学代表杜维明教授,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在美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内地的南京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过六次“回儒文明对话论坛”。参与者分别来自中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欧美,有穆斯林学者、知名阿訇,非穆斯林的知名学者和各宗教领袖,从每次论坛主题的主旨、学者们的身份、学术和宗教信仰背景等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这些论坛中,当中外学者们首次解读到这批汉文伊斯兰典籍时,用杜维明先生的话来说,简直就是一种“震撼”,因为在300多年前的中国社会,穆斯林学者已经将宋明理学家们发展起来的儒家学说充分地消化吸收,并创造性地运用于对伊斯兰教义思想的诠释中,而且发扬光大,在伊斯兰哲学理论上达到了令人惊叹的高度。中外学者们对上述这批明清时期的回儒对话汉文遗产的思想理论价值,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对穆斯林先贤们那种博大而富有前瞻性的文明包容与共存精神赞不绝口,留下殊深印象。大家还达成了以下共识:当今世界若想实现和平共存与发展,亟需建立一种跨民族、跨宗教、跨国家、跨文化的平等文明对话,而这种对话需要培育一种对话的“文明”,需要终结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时代形成的西方中心主义和西方的文化霸权。
笔者有幸参与过这些系列论坛,并负责组织了2006年6月在云南大学的第三次论坛会议。这些系列论坛,可以说是中外思想界积极回应了亨廷顿所谓的“文明冲突论”,尤其是对他所臆测的“伊斯兰与儒家文明的结合,必将构成对西方基督教文明的最大威胁”谬论的学术性评判。
二、回耶对话的中国启示
伊斯兰教与基督教都不是中国的本土宗教或传统宗教,其传入中国的时空背景及路径也有极大差异。基督教的支派景教于唐初传入长安后昙花一现,即行湮灭,仅留下一块著名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伊斯兰教自从唐初传入中国后,就一直扎根下来,逐渐发展到今天。基督教则直到明朝万历年间经过利玛窦的努力,才得以传播。回耶两教的教职人员之间,基于同属天启的“亚伯拉罕系姊妹宗教”的关系,却展开了极为友好的宗教对话。笔者在此有四个成功案例提出来与大家分享:
其一,在清季同治年间,时任天主教云南教区主教法国教士古若望(JeanJosephFenouil,1821-1907)司铎与云南回回总掌教马德新曾进行过友好的两教教义教理学术对话,时间发生在同治四年(1865)。马复初经师写了两封学术长信,系统回复了古若望主教,并于当年合刊发行为单行本的《据理质证》一书,又名《致天主教书》,在当时及民国时期的中国穆斯林及来华外国教会中产生过重要影响。从信件行文和态度可以清晰地看出,面对天主教神甫的请教,在云南穆斯林中享有盛望的马德新经师,作为当时清廷钦封的滇南回回总掌教,完全秉持着一种和平友好态度,就古若望司铎提出的问题,分列出十大问题逐一给予理论回答,态度之谦逊,行文之谦卑,逻辑之严密,立论之有据,言简而意赅,至今读来,仍然令人击节赞叹。
其二,在清季光绪二十五年(1899),旅滇的英国内地会教士冯德善牧师(F.H.Rhodes)与云南伊斯兰教经师马联元(1841-1903)的回耶学理对话。英国教士冯德善牧师亲临马联元执教的滇中玉溪龙门村(今玉溪市红塔区大营村)清真寺经馆赠送阿拉伯文的《圣经》和基督教“性理”(教义)著作,并讨教伊斯兰教教义。马联元认真研读之后,专门写成洋洋三万余言的《辨理明正语录》(汉文)和《黜三崇一》(阿拉伯文)回应,友好交流,平等对话,传为一时佳话。《辨理明正语录》和《黜三崇一》成为伊斯兰教经师与基督教传教士之间开展跨宗教友好对话的两部重要理论著作,其价值值得继续去解读和传扬。
其三,民国时期在华的美国基督教圣公会传教士知味墨(SamuelMarinusZwemer,1867-1952)、毕敬士牧师(ClaudePickens,1900-1985,系知味墨的女婿)、基督教北京青年会干事胡赖明牧师(LymanHoover,1901-1976)等,他们在汉口创办《友穆》(FriendsofMoslems)杂志,翻译编印阿拉伯文与汉文对照的《圣经》,在华中、华北和西北穆斯林中赠送,并多次前往西北穆斯林中进行访问考察。其中知味墨牧师还是西方基督教教会中最早在伊斯兰世界传播“福音”,开展两教和平友好对话的先驱。他于1911年在埃及开罗创办了旨在推进回耶两教对话的著名杂志《穆斯林世界》(TheMuslimWorld),该杂志至今仍在美国康州首府的哈特福德神学院(HartfordSeminary)编辑出版,享誉世界。尽管这批西方传教士的初衷是试图向穆斯林传播基督教的“福音”,却收效甚微,但他们在宣教活动中与当时伊斯兰教代表人士间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比如他们与北平成达伊斯兰师范学校校长马松亭阿訇等进行过长期的学术交往,彼此相互尊重,建立了深厚情谊,成达师范曾邀请传教士胡赖明到校演讲基督教教义,马松亭阿訇也应邀给基督教青年会做过学术演讲,胡赖明还系统收集过当时北平等地发行的许多伊斯兰教报刊。笔者2012年在美国康州费尔菲尔德大学(FairfieldUniversity,Connecticut)访学期间,曾在耶鲁大学神学院(YaleDivinitySchool)图书馆的档案室里,完整地阅读过胡赖明捐赠在此的这些珍贵的书信、演讲手稿、考察照片和伊斯兰教报刊,深为他们当年所进行过的跨宗教友好对话精神所感动。
其四,数年前,香港建道神学院(AllianceBibleSeminaryofHongKong)的刘义章牧师、黄玉明博士等人赴北京、银川和昆明的高校与社会科学院伊斯兰研究机构访问,希望协助他们建立伊斯兰文化研究室,借此加强与内地的穆斯林学术界的合作,共同推动回耶两教的文化对话。内地伊斯兰学术界都给予热情接待,并先后联合在香港(2009)、北京(2013)、武汉(2014)和香港(2015)召开过四次回耶文明对话的学术会议,编辑出版了会议文集。目前,这项合作仍然在进行之中,后续成果值得期待。可喜的是,2016年2月香港伊斯兰教联合会与伊斯兰教信托基金会,曾与伊斯兰世界联盟共同在香港举办了一次重要的多宗教和平共处的国际盛会,结合当今伊斯兰世界所面临的严峻局势,会议提出了“多宗教和平共处”的重大主题,伊盟秘书长亲自率团出席大会,会议还邀请了香港本地的基督教、佛教、道教、儒教等各大宗教团体的领袖学者,共同分享各宗教关于如何增进理解、加强团结、和平共处的智慧,表达出各大宗教需要和谐共处的强烈诉求。
三、多元文化和睦相处的基本路径
民族众多、宗教多样、文化多元一直是人类世界的一种生存常态。根据人类学、民族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成果,当今世界的民族,按照语言谱系的划分,全球近200个国家与地区70亿人口可以分为十一大语系、3000个左右民族、2000种以上的语言,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们信奉着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道教、锡克教、耆那教、神道教、祆教、雅兹迪教、萨满教等各种宗教。无论全球化如何发展,地球村(GlobalVillage)里这种既定的绝大多数民众信奉宗教的常态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多民族、多宗教信仰、多元文化和平共存,始终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如何做到多元文化和睦相处,除了上述回儒和平共处、回耶友好对话的历史经验值得借鉴外,在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里都有些值得学习借鉴的理论。
(一)尊重他者求同存异
“他者”(Theother)是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里一个共同的重要研究范畴。它的提出是因为这三门学科都要回答这样三个共同的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这三个问题也是各大宗教和哲学里面都必须回答的关于人类与宇宙起源及其本质的终极问题。为解答这三个基本问题,前述的三门学科里提出了两个重要概念叫做“认同”(Identification)和“边界”(Border),前者用来回答“我是谁”,后者用来处理“我与他”的关系(“我群”与“他群”)。其后,“认同”概念的运用逐渐扩大到族群、阶层、宗教、文化、国家和社会等领域,有了族群(民族)认同、阶层认同、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等相应范畴,由这些认同再发展出族群、阶层、国家、文化和宗教的“边界”。这些理论概念的丰富演变与客观存在,折射出人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的多样、复杂与丰富,教会了我们如何来正确认知并处理好人与人之间、阶层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宗教之间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
儒家在处理这些关系时,提倡“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论语·卫灵公》),强调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伦”)等都要遵循“礼”(秩序),做到“克己复礼”,是为“仁”,“仁者爱人”,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兼爱”思想,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旅程来实现上述目标,最终成为理想的“立言、立功、立德”的“三不朽”“君子”(儒家的“君子”相当于伊斯兰教的“全美的人”或“完人”)。儒家的这套理论系统而实用,后来经过汉儒和宋明理学家们的理论创新,变得简易可行,贯穿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观念与现实生活实践中,成为他们立身处事的行为准则,熔铸成中华民族共同遵守的一大传统,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成为规范中国人的一种“准宗教”(Quasi-religion)。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思想常常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儒教”。
伊斯兰教在处理内外关系时也有一套完整的原则。比如《古兰经》中反复强调:“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2:256)先知穆罕默德在迁徙麦地那后,为处理好麦地那穆斯林的内外部关系,他亲自主持制定了一份著名的政治纲领《麦地那宪章》(Sahifahal-Madinah),其中规定了穆斯林与麦地那犹太人之间是盟友关系。这份《宪章》的思想原则来源于《古兰经》中的上述教导,成为后来穆斯林处理与不同群体关系的重要指导。
(二)殊途同归普世大同
天启的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广义)和伊斯兰教,又称为“亚伯拉罕的宗教”(Ibrahim’sreligion),她们是同源异流一脉相承的姊妹宗教,《古兰经》里对此有相关明文,兹不赘述。
在西方人类学里有一个著名的历史文化学派,创始人是美国人类学之父弗朗兹·博厄斯(FranzBoas),他主张任何一个民族或者部落都有自己的逻辑、社会思想、世界观和道德观,人们不应该用自己的一套标准来衡量其他民族的文化——衡量文化没有普遍绝对的评判标准。后来由他的弟子赫兹科威茨(M.Herskovist)继承发扬后提出了著名的“文化相对论”(CulturalRelativity,亦可称为“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Relativism),其要旨是:“文化相对主义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的一种社会训练。它强调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与和谐共处为目的,而不去评判甚至摧毁那些不与自己原有文化相吻合的东西。”(赫氏《文化人类学》语)文化相对论告诫人们:任何民族的文化、生活方式、伦理道德、宗教信仰及其价值观,在价值判断上没有贵贱高下之分。文化相对论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它打破了自殖民主义时代以来长期垄断着世界思想文化领域里的西方中心主义、种族主义和各种狭隘的文化优越论、文化排他主义、文化孤立主义的藩篱,为人类思想界吹来了一股清新之风。
已故的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晚年有一段心得在海内外学界广为流传,他提出了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明和睦共处的原则应该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是费先生毕生从事社会学、人类学和民族学实证研究的精粹总结。费先生虽然是英国社会人类学功能学派大师马林诺夫斯基的弟子,但他实践一生于晚年所总结倡导出来的这种主张,实则继承了西方文化相对论的精髓,又结合了中国早期儒家的东方“大同”思想,是中外古今有关思想合璧的结晶,值得我们今天在处理不同文化关系时借鉴。
面对民族众多、宗教多样、文化多元的世界常态,我们唯有秉持伊斯兰的和平本旨,恪守中正之道,以儒家所倡导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则,尊重他者,包容互鉴,摈弃偏狭,求同存异,美美与共,方可殊途同归,共建普世大同的和谐世界。
(作者系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
原文载于《中国穆斯林》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