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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儒会通”: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的交融与对话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27 08:02:09   访问人次:6031



清代学者蓝煦在《天方正学》中谱写的“真一”与仁义礼智信、天干地支及二十八宿图的图谱,是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交融一体的真实写照。(杨桂萍供图)


 

  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的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全景图。(杨桂萍供图)


 

  西安市化觉巷清真寺省心楼具有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邦克楼。(杨桂萍供图)


  当代全球化国际大背景下,快速的经济社会变迁带来社会层面的分化,新技术与新思想不断涌现,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融合与碰撞也前所未有地深入和激烈。正确对待文化差异、抵制极端思想,变得越来越重要。


  新时期,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有利于推动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及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中国文化素来温和宽容,中国宗教也有和谐共生的传统。千百年来,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和谐与共,成就了一段人类和平交往、文明互鉴的历史佳话。


 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的交融与对话


  伊斯兰教在中国本土化、民族化进程中坚持与儒家思想相认同,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不断交融并形成中国化的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凸显其礼法特征和教化功能,有识之士以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共有的超越精神、道德关怀等为参照,在形而上层面主动会通儒学。中国穆斯林修建具有中国建筑特色和装饰风格的清真寺,创办融私塾与寺院教育于一体的经堂教育,创作大量汉文伊斯兰教典籍,构建了中国伊斯兰教的经学思想体系。


  “天方之经大同孔孟之旨”。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德新参照《大学》《性理大全》《三字经》等儒家典籍,撰写《清真大学》《天方性理》《天方三字经》等汉文伊斯兰著译,引导中国穆斯林坚持伊斯兰教教义教理的同时,“遵中国之礼、引孔孟之章,守性命之学”。他们选择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典籍中与儒家思想相契合的内容,“以儒诠经”,用儒家思想阐释伊斯兰教,把伊斯兰教的信仰功修与儒家纲常伦理相契合,从理论上阐明伊斯兰教“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条目,与儒家无异”。他们选择伊斯兰教和儒家典籍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内容,“以经诠儒”,阐明“天方之经是天下之公理,使天下共闻、共明”,引导广大民众“不滞方隅之见而悟心理之同,不涉异端之流而秉大公之教”。

 

  伊斯兰教和儒家思想经由双向互释得以会通,中国社会文化背景下的伊斯兰教具有鲜明的儒家气象。保存至今的清真寺碑文、牌匾及穆斯林精英的家谱与墓志表明,早在天主教传教士利玛窦《天主实义》刊发前数百年,中国伊斯兰教就已经以儒家思想阐释伊斯兰教的教义教理。明弘治八年(1495年)的《山东济南府历城县礼拜寺重修记》载,中国伊斯兰教以诚、礼、斋、济、游为要旨,清真寺以仰拜造化万物者、颂祷天子万寿、称愿宗社人民安固如泰山为其职能。中国伊斯兰教以四大配贤指称伊斯兰教的四大哈里发,用儒家五常德仁义礼智信解释伊斯兰教五功修“念礼斋课朝”,以儒家“修身、明心、见性”诠释伊斯兰教的“教乘、道乘和真乘”,以天方礼法践行伊斯兰教法。清代学者蓝煦在《天方正学》中谱写的“真一”与“仁义礼智信”、天干地支及二十八宿图的图谱,是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交融一体的真实写照。


  伊斯兰“圣统”与儒家“道统”相融:中国伊斯兰教以儒家的“道统”叙述伊斯兰教的“圣统”,认为伊斯兰教自阿丹(亚当)——伊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耶稣(尔撒)——穆罕默德的“圣统”,与儒家自周公至孔孟再到宋儒一脉相承的“道统”相近。中国穆斯林学者以先知墓志传的方式描述先知谱系,迥异于阿拉伯世界对伊斯兰教先知世系的传述方式。生活在华夏大地、热爱中华文化的中国穆斯林中还出现了这样的论述,把儒家圣人孔子和华夏先祖伏羲、神农一并纳入伊斯兰教的圣统谱系中,认为开天辟地的盘古即是穆斯林的始祖阿丹(亚当)。


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交融对话的基础


  处于中国文化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尤其是吸收佛道精髓的宋明理学被钦定为官方正统政治、文化思想,外来的宗教文化必须主动与之契合。正如晚清唐晋徽所言:“无论何教,在于以儒律之,近于儒则为正,远于儒则为邪,斯千古不刊之论矣。”


  基于游牧与商贸社会的伊斯兰文明与基于农耕和家族社会的儒家文明存在宗教本位和伦理本位、超越取向和现实取向等差异。伊斯兰教强调众先知以真主的启示引领人类走向文明,而儒家则推崇周公、孔子、孟子等先贤的道德教化作用。伊斯兰教以后世说和死后复生说为信条,强调现实人生的延续性和超越性,而儒家则关注现实人生,淡化宗教的超世性,突出宗教的情感论与功能论。伊斯兰教在包括饮食、婚姻、丧葬在内的生活习俗上与儒家传统也各有侧重,具体体现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尽管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在思想、礼仪、组织、制度等方面多有不同,但形而上层面及社会功能的互补性,使得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和谐共存千余年。


  “圣人之教,东西同,古今一”,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交融的思想基础在于义理层面有相通之处。儒家之“理”近于伊斯兰之“真”。儒学以“天道”“天命”“理”为最高存在,有太极说、理气说、心性说。伊斯兰教以“真一”为“绝对存在”“必然存在”,万事万物则是可能存在,其存在非自身所有,而是被赋予的,是“真一”的显现、化生或创生。就其本(体)言,“理”与“真一”超越万有,高于无极、太极。就其显(用)言,“理”与“真一”同,无极、太极、阴阳、万物、人类及心性都是“真一”或“理”的显化。


  儒家之“理”和伊斯兰教的“真一”不仅作为一种形而上的实体,同时也是一种法则或规则,既有本体论意义,也有道德伦理意义,二者都与“天命”相关。“天命”“天道”下贯于一切存在物中,生生不息。“理”禀赋于每一个人,作为人性蕴含在人自身当中。由于受到物性的遮蔽,需要通过不断的修养来尽性,展现自己最本真的人性。修养的过程就是自我转化的过程,最终达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穆斯林通过道德修行和宗教实践不断提升自己。“天所通于人者,道也。人所合乎天者,德也。物之所以然,理也。事之所当然,礼也。道也,德也,理也,礼也。表里一体也。道出于天,德有于人。理乃天事之自然,礼乃人事之当然。礼合于理而发于人,为天命所当行之事,所谓天之节文也。人能体之而达乎天,是所谓德也。体之而至于不自知其与天合,则无我也。无我则纯乎天理,是则所谓道也。”


  “儒者之学犹衣,清真之学犹食。无衣则寒,无食则饥。寒则关于身,饥则切于命。”人类有相同的本性,有相似的人生问题或社会问题。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并重天道与人道,关注社会人生,重视现实生活,倡导公平、正义、良善、仁爱。儒家强调爱源于心性,道德价值源于主体人的内在精神。爱有亲疏,推己及人,由近及远,由爱家人、爱亲友到爱众人、爱万物,成己、成人。


  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有相同的社会文化功能,教化民众修善止恶、寡欲清心、复命归根。儒家主流不否定宗教,把发挥宗教的社会功能和情感功能作为圣人教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圣人以神道设教”。儒家经典不讳言“天”主宰的意义,封建时代统治者一直保留着宗教祭祀典制与活动,以发挥神道的教化功能。伊斯兰教积极鼓励人们投身于现实生活,以正当的手段获得幸福的生活,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引导人们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和对他人的义务。

 

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交融对话的历史经验与现实意义

 

  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以“天人合一”或“人主合一”引导人们超越启示与理性、存在与思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强调天与人、自然与社会、东方与西方的互补关系,强调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明和谐共存。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倡导中庸中道、理性宽容,鼓励多元、合作、和平,反对排他、极端、狂热,禁止分裂、对抗、暴力。这些都利于化解冲突,利于文明互鉴。


  中国伊斯兰教通过“以儒诠经”和“以经诠儒”,成功实现了“伊儒会通”:他们在坚持伊斯兰教核心信仰的同时,吸收儒学的概念、术语、思想阐述伊斯兰教的教义教理,阐述伊斯兰教在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礼制法规以及对生死、尊卑、富贵等人生问题的根本态度,既保留伊斯兰教精髓,又与儒家思想相融通。具体体现在5个方面。一,以儒学概念阐释伊斯兰教之真一,借鉴儒家本体思维模式,把形而上境界和伦理道德观念结合在一起,阐述真一本体论。真一既是宇宙万物的根本,又是穆斯林大众信仰的最高存在。二,改造伊斯兰教的创世神话,利用阿拉伯天文、地理、数学、医学知识,同时吸收儒学理气、太极、无极思想,精心绘制“真一数一化生万物”的宇宙图式,阐述中国伊斯兰教宇宙观。三,以儒家入世哲学及天命观丰富伊斯兰教的前定自由说,倡导世俗与信仰并重、今生与后世共求的两世并重的社会人生观。强调人的社会关系和道德义务的同时,注重人的内在信仰和精神超越。四,用儒家修养方法修身、明心、尽性来解释伊斯兰教的宗教实践——教乘、道乘和真乘,把斋戒释为“清心寡欲、体主动静的功夫”。五,把儒家“忠孝”思想纳入中国伊斯兰教的思想体系中,把忠君、孝亲与敬主作为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义务。

 

  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交融对话的历史经验在于:


  中国穆斯林得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之滋养,既保持伊斯兰教的独特信仰,也吸收儒家文化的精髓。通过以儒诠经,赋予伊斯兰教以独特的中国文化内涵,使中国伊斯兰教具有鲜明的中国气象。同时,通过以经诠儒,用伊斯兰文明丰富儒家文明。伊斯兰教以先天来降、后天复归的环形世界观理解宇宙变化及人的生活世界的转换。伊斯兰教的存在论有关存在与本质,存在具有多种层级、多种样态的思想,为儒家形而上学提供了新的视角。


  沟通异质文明,化解紧张关系,伊斯兰文明从陌生的他者成为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并与儒家文明互相影响、共同发展。文明、文化之间的差异经过创造性的诠释,化解了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的张力,化解了伊斯兰教规与国法之间的张力。外来的伊斯兰教成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以和平方式化解民族、宗教、社会矛盾,缔造民族、宗教、文明间的和谐关系。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和谐与共的历史经验为应对现实社会的民族宗教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文本资源和深刻的历史智慧,对当代世界不同文明间的平等对话、以和平手段解决地区争端与民族宗教冲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杨桂萍系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本文节选自作者在埃及开罗中国文化中心举行的《中华文明与埃及文明、阿拉伯文明交流互鉴》主题讲座上的发言)


  来源:中国伊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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