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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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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协会领导协会章程
协助政府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发挥伊协桥梁纽带作用。恢复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二十二座,落实寺产教产416间,坟地四处;筹建清真寺民主管理组织,把清真寺管理纳入到正常有序的轨道。开办“西安市伊斯兰教满拉培训班”招收学员15名,这些学员已成长为我市伊斯兰教新一代中坚骨干力量。积极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扶贫帮困,赈灾捐献。参与组织每年一度的朝觐工作。收集、整理伊斯兰教文史资料。加强伊协自身建设,开展自养活动。接待国内伊协组织和团体来我市参观学习、考察访问。
协会副会长
刘瑞林
协会会长
定纪平
协会副会长
马迎春
  我受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托,现就提交给本次会议讨论的《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修改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陕西省伊斯兰教第三次代表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已经执行了六年时间。执行情况表明:现行《章程》对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等方面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适合我省伊斯兰教的实际情况。六年来,省伊协在现行《章程》的规范和指导下,坚持爱国爱教、和谐发展的方针,圆满顺利地完成了第三次代表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全省各族穆斯林投身国家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伊斯兰教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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